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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对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》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1-04 点击量:2330

  1月4日,民航局发布“关于对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》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”。  

  通知称,为进一步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,固化前期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的成功经验,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无人机技术发展相适应,结合CCAR-61部修改决定中关于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等级的要求,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》。现于2019年1月31日前截止征集意见。详情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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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各通用航空公司,民航大学、飞行学院、民航干院、航科院,体育总局航管中心、中国航协、民航飞行员协会、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:  

      

  为进一步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,固化前期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的成功经验,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无人机技术发展相适应,结合CCAR-61部修改决定中关于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等级的要求,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》。

 

 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,明确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定义及功能定位,增加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的功能要求,细化提供飞行经历记录服务的条件,更新取消无人机云提供商试运行资质的政策。

 

  现就该咨询通告征求各单位意见,请认真组织研究,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我司联系人。

 

征求意见稿下载网址:

http://www.caac.gov.cn/HDJL/YJZJ/或

http://pilot.caac.gov.cn/



民航局飞行标准司

2019年1月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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